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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1-17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校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永办发电[2017] 107号)文件精神和永州市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11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征订范围

1.党报党刊:

(1)列入2018年度的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新华每日电讯》、《永州日报》和《中国日报》。

(2)《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的征订工作,按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征订工作安排

1.党报党刊:

(1)校领导的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由宣传部和党政办负责;

(2)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永州日报》中的1-2份;

(3)宣传部为各直属党总支统一订阅《湖南日报》、《永州日报》各1份;

(4)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如图书馆、宣传部、团委、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征订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供读者阅读,征订经费自理。

(5)各教学学院2018年党报党刊发行任务表请见附件1。

四、征订工作要求

1.党报党刊是宣传思想的主阵地,做好2018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有利于强化主流媒体地位,巩固党的思想舆论阵地;有利于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心声,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政治任务,不容推拖,是考验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执行力的重要方面。各直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负责人,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党报党刊征订的宣传、征订和统计工作,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党报党刊征订统计结果(附件2)报送至党委宣传部725室。

3.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下拨党建经费的作用,把党报党刊征订纳入经费使用范围。

4.各单位征订的报刊经费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交于计财处,直接进入邮局账户。

5.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的订阅情况将作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如未能完成征订任务,将不能参加各类集体评奖与评优。

6.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收发室办理征订手续,并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自费订阅党报党刊。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各教学学院党报党刊发行任务表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报刊杂志征订单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1月17日